为满足我园教育发展需要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职工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01招聘计划
序 号 | 职位名称 | 人数 | 专业要求 | 学历 | 基本条件 | 其他条件 |
1 | 幼儿教师 | 若 干 名 | 学前教育 幼儿专业 |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| 1.35周岁以下(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)。 2.一级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(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。 | 1.具有教师资格证书,有幼教从教经历者优先录取。 2.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。 |
02招聘条件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和法规,无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。
2.具有较强的书面、口头语言表达能力及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。
3.品行端正,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积极的人生观、价值观和职业道德。
4.身心健康,无重大疾病、残疾或影响本工作开展的身体缺陷。
5.符合专业要求,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03
招聘程序
一、报名
1.报名时间:2021年1月22日—2月1日。
2.报名地点:宁波大榭开发区中心幼儿园(海城园)。
3.报名办法:
(1)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户口本(或户籍证明)、获奖证书、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1张,到宁波大榭开发区中心幼儿园报名,领取并填写《报名表》。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,复印件恕不退回。
(2)简历投递邮箱48459350@qq.com。
4.经审核简历符合条件者,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前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面试,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通知。
5.联系人:吴老师联系电话:13586742737
二、面试
面试人员需携带报名表、身份证、户口本等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。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面试的,视作放弃面试。
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和资格条件等综合评价,择优录取。
三、体检
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,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,体检合格并办理健康证后,办理聘用手续。
四、薪酬待遇
招聘的教师为非编教师,薪资待遇参照原大榭中心幼儿园非编教师(非编教师与东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)。
宁波大榭开发区中心幼儿园
2021年1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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